发布时间:2015-11-12 09:33 我要投稿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贵州男子在临安住旅馆时,碰到民警例行检查。这时,男子打开包,把里面的“猎物”扔出窗外,由此牵出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大案。吴某从楼上一共扔出8只领角鸮(猫头鹰的一种,学名亚成体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吴某一审被临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日前,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某来自贵州山区,有打猎习惯。去年3月起,他开始在安徽和杭州於潜、清凉峰、建德的大山里活动,架捕鸟网捕猎。先在鸟类出现比较多的地方张网,夜里播音乐,鸟儿被惊动后,撞网被缠住。今年1月中旬,吴某从安徽赶到临安,在於潜镇找了个小旅馆住下,昼伏夜出,布好网后,等晚上行动。几个晚上下来,在於潜南山村一个山头的竹林里抓获了不少野物。
今年1月17日,吴某躺在旅馆里看电视,突然碰上民警查房。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吴某想到房间的包里还有8只领角鸮,于是快速打开包,把里边的领角鸮扔出窗户,之后才把门打开。可他没想到,楼下也有民警守候,吴某的这番动作恰好被民警发现。吴某扔出的8只领角鸮,有6只经救护无效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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