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9 08:42 我要投稿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 陈静涛)昨日上午,在武功县长宁镇政府门口的主街道上,63岁的陈师傅指着这条路说,“这是我2003年修的路,都用了12年了,我却连自己垫付的工程款都拿不到手”。陈师傅无奈地说,即便后来他把政府告赢了,武功县法院执行局却说“镇上没钱”。
与镇政府签协议垫资修路
陈师傅是长宁镇镇南村人,2003年8月9日,他和长宁镇人民政府下属的企业办(以下称甲方)签订了《长宁镇主街道路硬化协议书》,由陈师傅承包对街道进行硬化。这条东西向道路需要硬化的长度为240米,宽度为8米。
《协议》规定,道路硬化资金先由陈师傅垫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资金一次结清。
很快,道路硬化工程便完工了,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于2005年12月8日进行结算,工程款总计80186元。随后,甲方仅支付了3500元给陈师傅,便再也拿不出钱了。陈师傅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于2007年将长宁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多次找镇政府 问题没解决
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债务及利息应由长宁镇政府支付。官司赢了,陈师傅找到镇政府,对方又给了他3500元,之后再也没给过他钱。
“这些年我先后找镇政府,但镇政府的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就是没人给我解决。镇上的财政所还曾给我说,剩下的钱,每年给我2000元,逐步给我还清。这不是开玩笑呢么?每年2000元,还完72000多元至少也得30多年,等钱还清我都快100岁了,我能活那么久吗?”
陈师傅说,现在他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只想早点拿回自己的钱养老用,“都判决我赢了的官司,法院为啥给我要不来钱呢?”
镇政府:没有钱一次性支付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说,按正常情况,一般执行为6个月期限。该案拖到现在没执行是因为镇上一月仅有1万元经费,根本没法执行。“过年前,会想办法把这问题解决了。”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陪陈师傅来到长宁镇政府。在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书记、镇长都去县上学习去了”。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张军说,镇上确实没钱,也没有其他收入,财政经费只够保证镇政府的正常运转,镇上也只能每年到年底想办法给陈师傅还点钱,“镇财政所说每年付2000元,这也有可能,眼下我们真是没有钱一次性支付给陈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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