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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开诋毁前夫家庭 遭起诉赔8000元

[摘要]南都讯 记者吕婧 实习生邱晓婉 通讯员刘香霞 80后的赵先生与妻子小燕一起将前妻肖芬(化名)告上了法庭,赵先生称前妻肖芬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故意诋毁两人的名誉,对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

  南都讯 记者吕婧 实习生邱晓婉 通讯员刘香霞 80后的赵先生与妻子小燕一起将前妻肖芬(化名)告上了法庭,赵先生称前妻肖芬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故意诋毁两人的名誉,对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肖芬向赵先生夫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原告称前妻骚扰电话达118个

  赵先生及妻子小燕起诉称,赵先生与被告肖芬原为夫妻,2012年6月5日自愿协议离婚。2012年12月20日,赵先生与现任妻子小燕结婚。自2013年11月份开始,肖芬对他们夫妻两人进行骚扰、侮辱并散布谣言。其间不停地给赵先生打电话、发短信进行骚扰、侮辱,打电话数目多达118个,短信上百条。

  赵先生说,肖芬还在他单位的Q Q群留言、不时打电话到单位对他进行侮辱、骚扰。肖芬还散布小燕有过很多男人、赵先生有传染病等谣言。赵先生认为,肖芬通过电话、短信的骚扰、侮辱及通过向他们所在单位和社会散布谣言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他和妻子小燕之间的信任,影响单位领导、同事及社会对他们的看法与评价,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因此,赵先生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判令肖芬向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向小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同事称接到过被告打来的攻击电话

  法庭上,赵先生夫妇向法庭提交了录音资料、Q Q群留言摘录及其光盘、证人证词。肖芬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也没有到庭应诉。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4日,肖芬在赵先生单位的Q Q群发布言论称,“我是X X X X X技术部赵X X的前妻,赵X X近期的做法让我痛心疾首,特别是最近和他现在的妻子梁X X (曾经的小三转正了)…以后叫她小三或大龅牙…被一个男人睡了很多年…我觉得一个良家妇女是不会这样的…赵X X婚内出轨…”

  2014年2月28日,吴先生等5人出具证词称“从2013年11月份开始,中山某实验室的办公电话经常接到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她说自己是赵先生的妻子,说赵先生重婚个人作风不好、乱搞男女关系有传染病,说赵先生现在的妻子是小三有过很多男人等等,语言粗俗,内容低级…”

  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害名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芬通过Q Q群及向赵先生单位同事散布其夫妻的隐私,并且以诋毁、贬损性质的言语侮辱两原告,在一定范围内对两原告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肖芬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损害两原告名誉的后果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且她的加害行为与赵先生夫妇受到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肖芬的上述行为应认定已构成对两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肖芬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被告肖芬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自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的诉讼权利,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

  结合案件中肖芬使用言词的性质、散布的范围、过错程度及对两原告造成的损害,法院一审判令肖芬向赵先生、小燕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合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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