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2 10:30 我要投稿
5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与出租屋有关的税收政策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根据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5月1日起正式调整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费综合征收率(以下简称“征收率”)。其中,月租金收入未达2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8%。
安居客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广州的房屋租赁税务制度,一套月租5000元的住房,综合税费征收率为300元(5000×6%),这里的“综合征收率”包含了根据月租金计算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提到了税收优惠,尽管不能详细算出广州一套房租税收会减少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房屋租赁的成本会降低。
另据满堂红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介绍,广州租赁市场每个月报备纳税量为2万套左右,而实际每月租赁总量超过10万套。纳税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房东不愿意增加出租成本,主动纳税的那些租客是因为希望通过租房来提取公积金,所以“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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