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8 18:5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天津药监部门近日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
近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223条次,涉及51个药品品种、13个医疗器械品种、9个保健食品品种。
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有:广告中标示为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栓口服液”、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深圳市好一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好一生足疗仪”、哈尔滨世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仙草活蓇膏”、吉林瑞祥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瑞祥牌天参口服液”、天津市龙莲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唐一泰降糖胶囊”。
据药监部门介绍,这些“乱忽悠”广告,要么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要么存在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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