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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车祸昏迷同伴用树枝警示 伤者遭碾压致死

[摘要]图为樊某被碾压的事故现...

图为樊某被碾压的事故现场。今报通讯员熊权 摄  图为樊某被碾压的事故现场。今报通讯员熊权 摄

  忻城县一名男子晚上跟同伴一起骑摩托车回家,半路因下雨路滑,摔倒昏迷。他的同伴找来几根带叶子的树枝,摆在车祸现场当警示标志,之后走到路边打电话报警,结果伤者遭一辆小车碾压头部致死。昨日,当地交警部门表示,如果死者的同伴采取的救援措施得当,这起意外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男子昏迷惨遭车碾死

  11月25日晚上9时许,男子樊某和同伴黄某各骑着一辆摩托车,从忻城县城返回村里。当他们开车离开县城大约3公里远时,由于下雨路滑,樊某连人带车摔倒在路面上。黄某立即把自己的车停到公路边,查看发现樊某昏迷,但还有呼吸。一时焦急的黄某从路边折了几根带叶树枝,摆放到事故现场的前后方,当作警示标志,然后走到路边拨打120和110。

  10多分钟后,一辆对向开来的白色小轿车先是撞上了倒地的摩托车,接着左前轮碾压到了樊某的头部,然后迅速驶离现场。一名路过群众记下了小轿车车牌后面5位数。

  民警找到逃逸肇事车

  接到报警后,当地交警和120救护车赶到了现场。经医生检查,樊某已被车子碾压身亡。而勘查现场的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一块别克专用的前轮挡泥板,确定肇事嫌疑车为白色别克小轿车。

  当晚,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县城“天网”查看,发现嫌疑车已开回到县城熙龙湾小区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不过,民警到小巷搜索,并没有找到嫌疑车。根据车牌号和车子的行踪,民警最终确定肇事嫌疑车车主叫蓝某,并根据车辆登记资料找到蓝某电话,通知其开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措施正确可避免意外

  26日凌晨3时许,蓝某开着白色别克车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不过,他说事发当晚开车的不是他,而是他的朋友罗某。随后,罗某也来到交警大队。

  据两人交代,当晚9时许,罗某开着蓝某的车,与蓝某一起从红渡镇到县城玩。经过事故路段时,罗某见到路上有很多树枝,见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三轮车向右避让树枝后,罗某也跟着向右避让。可能是下雨的原因,罗某行车超过树枝后,并没有发现躺在路面上的樊某,随后就加速超过三轮车。在这过程中,罗某听到了“啪”的一声响,他踩刹车减速看了一下后视镜,并没发现异常,于是继续开车前往县城。直到被叫来交警大队,他们才知道闯祸。

  “要是黄某采取的救援措施得当,相信他的同伴就会避免被车子碾压。”昨日,忻城县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发生交通事故后,现场人员可采取以下正确措施:如果发生单方事故时无人员死亡的,可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自行拍照固定现场,随后把车辆及人移到安全地带;如果发生单方事故出现人员死亡、发生双方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者出现人员伤亡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在现场和现场两边50米(夜晚100米,雨雾天气150米)以外明显处,排放有反光效果的警示标志,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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