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4 15:29 我要投稿
李明艳在病房里。
2016年11月11日,19岁的女大学生李明艳因恶性肿瘤不幸逝世。去世后,她捐献出了自己的眼角膜。
李明艳是安徽宿州泗县人,是师友眼中活泼上进的美丽女孩,2015年以高出一本分数线40多分的优秀成绩考入上海师范大学,就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班。
原本她应该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和大学时光,但在当年6月,她被确诊患有恶性腺泡状横纹肌肉瘤。这几乎宣判了她的死刑。医生介绍,这种病极为罕见,世界上尚无成熟的治疗方案,患者5年内成活率极低。
尽管如此,李明艳仍然选择就学,并在治疗期间积极配合医生治疗,顽强对抗恶病。
在得知她的病情后,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也立刻给予她特殊临时困难补助。班内同学们自发网上筹款,师生及校友们纷纷解囊捐款。
李明艳逝世后,很多师生在网上追忆与她的点滴回忆。她的班长说,尽管李明艳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却总是询问班里布置的作业情况,从未放弃学习。她的室友回忆,自己曾因大雨被困教学楼,李明艳那天专程冒雨骑车帮她送伞。
不过大家提起最多的,是她的乐观、坚强和感恩之心。李明艳生前每次收到较大数额的捐款,都会亲自打电话表达感谢。在电话里,李明艳总是希望可以早日恢复健康,重回校园。她也努力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回报社会——她捐献出了自己的眼角膜。
一开始,李明艳担心父母接受不了,没有提起,最后还是下了决心。有上海的亲戚劝说她来上海治病,但她为了完成这个心愿毅然留在安徽泗县,“如果我在路上走了,就没有办法完成角膜捐献了。”
2016年9月30日,她正式委托父亲向泗县红十字会提出了捐献眼角膜的申请。
“在我处在困境的时候,感谢有那么多好心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现在我想用我剩下的一点好东西去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算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李明艳生前曾说,“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了,也算是我生命的一种延续吧。”同学们为李明艳写下的寄语。
11月11日早晨,在签订捐献协议40天后,她不幸逝世。
按照她的遗愿,家人联系了省市县红十字会。当天11时40分,安徽省红十字会眼角膜库专家赶到医院,在李明艳亲属的见证下,进行了遗体角膜摘除手术。宝贵的角膜至少可以挽救两名患者恢复视力。
李明艳去世后,剩余捐款也按照明艳生前遗愿,由其家人捐献到安徽省泗县红十字会用于公益事业。“明艳以前就和我说过,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很多,像她这样的病人也很多,即使她走了,也要把剩下的钱捐给社会。我们这样做,也算是在帮助孩子去完成她生前的愿望!”父亲李振荣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自发为李明艳点烛祈福。
“虽然只相处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但朴实无华的你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她的室友说。
11月28日晚,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自发组织了悼念活动。人们写下祈福卡片,为她燃起蜡烛,祝福她在天堂远离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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