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16:35 我要投稿
11月30日,吉林省吉林市“4· 20”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据了解,这个犯罪团伙非法猎捕、运输、出售、转移、收购127只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猫头鹰。
其中,被告人郑某利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弟郑某秋数罪并罚,被判处十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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