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11:28 我要投稿
胡某在法庭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杭州中院消息,2016年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湖”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报道,2012年6月10号晚7点半左右,胡某邀请张某到杭州温德姆酒店谈判还钱的事。此前张某以企业运作为由向温州男子胡某借款2650万元,另外还有其他大额债务。谈判未果,张某被胡某一伙人控制并带离杭州,就此失去联系。
胡某于当晚11点胡某给张某家人打电话,索要5000万赎金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付钱再放人。家属东拼西凑陆续支付胡某近千万元(其中620万元已查实),并承诺会继续凑钱。
家属报警后,警方立案对胡某展开追踪。因胡某18岁就在温州就帮人偷渡到国外,拥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一边频繁索要赎金,一边辗转温州、永嘉、台州、丽水,警方四十多天的寻找没有收获,胡某也随后消失,不见踪影。
五个月后,2013年2月20号,杭州警方在泰国公安的配合下在曼谷一家宾馆将胡某抓获。
在审查中,胡某坚持声称自己只是拘禁了张老板,两个月后就把人放了。后经过审讯,嫌犯金某、张某和傅某三个人一致交代:2012年9月1号凌晨在胡某的指示下,几人将张老板装进铁笼子,通过皮卡车运到青田北山大桥,趁着夜色张老板被扔进了丽水青田的千峡湖。
千峡湖,库区面积71平方公里,仅次于千岛湖。在经历四次下水、三次打捞后终于在2014年12月28号下午四点钟,发现铁笼。通过DNA比对,确定是受害人张某。2015年1月5号上午,尸体被打捞上岸。
但在铁证面前,胡某坚称在桥头就把张老板释放了。而胡某的辩护人当庭提出,死因不明,则很难判断,张某在入水那一刻,甚至是被抬上桥栏杆那一刻的生死状态。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胡某多名手下的供述,当时装运张某时他还活着,足以判定张某是活体高坠入水,于水中死亡的事实。虽然尸体因高度腐败无法鉴定具体死亡原因,并不影响故意杀人行为的认定。
2015年3月16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手下,张某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金某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胡某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1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方权死刑,并根据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同案被告人张崇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月1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铁笼沉湖”案中犯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罪的首犯胡方权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综合杭州中院、钱江晚报)
《浙江铁笼沉尸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被害人沉湖2年》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70505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