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9 14:25 我要投稿
为炫耀自己的PS技术,青岛某设计院设计员竟然编造福州南路塌陷的谎言,惹的朋友圈疯传,人心忐忑……12月16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青岛公安部门已抓获包括这名造谣者在内的29名编造网络谣言者并处罚。
男子造谣福州南路塌陷被行政拘留。
设计员为炫耀“PS技术”造谣福州南路塌陷
12月14号,一条福州南路马路塌陷的谣言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谎称:“世界末日了!福州南路塌陷了,人员伤亡惨烈啊!”并配有编造的灾难图片。
市南公安分局在市局网警支队配合下,立即对造谣者展开调查。经查,青岛某设计院员工刘某(男,33岁,青岛人)系违法行为人,12月15日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上班的刘某查获。
刘某供述,为炫耀自己的PS技术,12月13日8时许刘某利用PHOTOSHOP软件将一张福州南路的照片与一张灾难电影海报的图片拼凑在一起,并上配上文字“世界末日了!福州南路塌陷了,人员伤亡惨烈啊!”,于8点20分许通过微信发布到个人朋友圈内。仅仅过了十分钟,刘某发现该照片引起朋友圈轰动,感到了恐慌,便将此照片在朋友圈删除,但此信息已在个人微博等网络自媒体以及一些社交网站上广泛转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已构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目前,市南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5天。
在朋友圈“胡说八道”要给负法律责任
2016年11月20日22时许,即墨网民张某冬在百度贴吧即墨吧散布谣言称:“咱即墨来一批犯罪团伙,抢小孩子,学生、妇女为主……,听说有100多个人,抢到的人都被人杀了,内脏都挖掉卖掉了……,晚上刚黑天开始作案,开面包车,车灯开的特别亮……。”此消息发布后,即墨市局网警大队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网民张某冬(男,26岁,即墨市人移风店镇大坝村人)系谣言的编造传播者,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五百元,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2016年5月24日,网警巡查发现,一网民在《百度贴吧-莱西吧》发布帖文称:“山东省青岛莱西市一名男子李峰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莱西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看到,群发扩散,此消息属实。”此信息在网上被广泛传播。经核实,莱西市并未发现因吃鸡感染病毒的病例,各大医院没有人员因此被隔离,也未发现文中所称家禽感染现象,确定该信息为谣言信息。经查,相关言论最早为网民“1梦已成空1”于5月23日20时许首发,真实身份为李某行(男,38岁,莱西姜山镇人),信息来源为苏某勇(男,39岁,莱西市夏格庄镇人)的微信朋友圈。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莱西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行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苏某勇行政拘留7天。
今年青岛先后查处网络谣言22起
今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各种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行为,先后查处网络谣言22起,其中食品安全事件3起,儿童安全事件4起,人员身亡事件5起,公共安全事件6起,女性安全事件2起,其他类2起,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29名,其中治安处罚9人,教育训诫20人。警示不法网民657人次,依法关停传播谣言账号26个。
警方提醒:网络谣言非常容易成为社会恐慌的爆发点,对民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难以预料的破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希望每位公民都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责任,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谣言的流传,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对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表言论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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