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5 08:14 我要投稿
“没钱治疗,我们受害人只能等死么?”12月20日,一起酒驾致3死1伤案件中唯一的伤者,因预存治疗费用不足,收到了院方的住院催款通知单。伤者家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肇事方赔偿1万多元后不再赔偿,目前住院治疗费用已达4万多元,因无法再支付医疗费而面临被迫停药的困境。
12月9日晚,湖南花垣县一男子酒后驾车撞死3人并撞伤1人。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2月16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12月9日18时20分左右,在花桓镇王二桥村路段,廖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肇事致3死1伤,逃逸后于10日凌晨到花桓县三角岩派出所投案;经鉴定,死者向某(男,32岁)、石某(女,26岁)、梁某某(女,48岁)和伤者梁某某(男,47岁)不承担任何责任,肇事者廖某承担全部责任。上述认定书还显示,涉事车辆的所有人为“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但并未提及肇事者廖某与该公司的关系;
肇事车辆事发时出于“脱检”状态,且无保险。
伤者家属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他们无法找到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截至目前梁某某住院已花费4万多元,而肇事者廖某的家属只是在事发后直接到医院赔付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发后,3位死者的家属分别拿到了10万元赔偿金。我们作为伤者,只获得了1万多元,后(廖某)再未作出任何赔偿。”目前,就赔偿医疗费用一事,澎湃新闻已无法联系上肇事者廖某的家属。
12月20日下午,花垣县人民医院向伤者家属出具的《住院催款通知单》显示,患者梁某某从12月9日至20日共预交42000元,现已欠款200余元,“为了更好的治疗”,请于20日补交2000元。
伤者家属称,住院治疗费先行垫付的约3万元,还是找亲朋东拼西凑借来的,如今家里实在借不出钱了。“因为没钱了,今天(20日)用了少量的消炎止疼药之后就差不多是停药了。”伤者家属称,不过除了停掉消炎止疼的药外,其它一切正常治疗,包括住院、护理和检查等,“就是(院方)催着交钱”。
澎湃新闻21日致电花垣县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其表示,伤者梁某某目前需要用消炎、活血、止痛之类的药,因为没有预交足够医疗费而暂时停药,打不了针。其强调,停药会对伤口愈合有影响,但不会危及生命;因为欠费,伤者的常规检查也不能正常做,但是住院、护理都还是正常进行。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20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案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抓获,现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花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伤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肇事者廖某为何驾驶“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其是否系该公司员工,该工作人员表示,廖某不是该公司的司机,但其未予以告知廖某的具体身份。澎湃新闻20日多次致电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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