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2 08:10 我要投稿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今天上午,市纪委官网通报了朝阳、延庆共5起党员违纪问题案件。其中,延庆区旧县镇水务站站长吴造海,因琐事对旧县镇米粮屯村村委会产生不满,利用该村村内广播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辱骂和指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延庆区龙庆峡管理处主任、党委书记,北京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岩,开会决定组织公司职工分批外出公款旅游,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均表示同意。(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江西、贵州、河南公款旅游。2014年3月,朱岩等公司高管借四川省自贡公务考察之机,违规到景点公款旅游。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区纪委给予朱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闫霞、朱立刚、王文亮、孙建民、田力民、高延鸿、李三峡党内警告处分。另外,参与公款旅游的派驻旅游区相关执法部门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延庆区旧县镇水务站站长吴造海,2016年8月10日晚,因琐事对旧县镇米粮屯村村委会产生不满,利用该村村内广播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辱骂和指责,严重损害党员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生活纪律,区纪委给予吴造海党内警告处分。(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延庆区大庄科乡汉家川河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合、村民委员会主任蒋永利,2010年至2012年期间,采取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名额及虚报项目人工工资的形式,套取山区生态林管护补偿款及村集体专项资金,用于村内其他事务支出。其中该村党支部委员王恩富参与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事宜。
三人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区纪委给予王长合、蒋永利党内警告处分;王恩富被给予批评教育,免于党纪处分。
2016年10月3日至10月5日节假日期间,朝阳区规划艺术馆职工刘磊违反规定,驾驶公务用车携带家属到北京郊区游玩。经中共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原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高春启违反规定,三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并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车辆添加汽油。经中共朝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春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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