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5 19:01 我要投稿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28岁的王占领预谋抢劫,假借送快递之名持刀入户,抢劫被害人刘女士,并在抢劫过程中用胶带缠绕刘女士口鼻及四肢致其死亡。12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认定王占领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据介绍,王占领就是此前红遍网络的“彩虹追捕”照片中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据王占领供述,2008年其到北京做快递员,2016年4月,赌博输光积蓄后,产生抢劫念头。2016年5月,他在淘宝上购买刀和喷雾器。因其曾负责海淀某小区收发快递并常给一个叫“秦秦”的女孩送快递,知道她常一人在家且家境富裕,就想对她抢劫。案发当天,他反复多次敲“秦秦”的家门均无人答应。此时邻居房门打开,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问他有无自家快递,王占领回答说没有。
“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楼道鞋柜里有一个未拆封的快递包,我想应该是刚开门的女人的,便把抢劫的目标变成了她。”
北京一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占领预谋抢劫,并为此购买尖刀、防身喷雾等工具。2016年5月20日12时至15时间,王占领以假借送快递之名进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内,持刀对居住在此的被害人刘某实施抢劫,抢得现金人民币1200元、苹果5S手机1部(价值1371.3元)及工商银行卡1张。在抢劫过程中,王占领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及四肢,致刘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此后,王占领将刘某尸体弃置于水沟内。5月20日至22日,王占领通过刘某银行卡取款共计41900元。被告人王占领作案后逃匿,于5月23日被抓获归案。
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占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在其抢得被害人银行卡并问出密码后曾离开案发现场且未关房门,后返回现场发现被害人已死亡。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占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王占领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王占领所犯抢劫罪行,系入户抢劫,且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王占领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于王占领的辩护人关于王占领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采纳。
据此,北京一中院判决:被告人王占领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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