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8 10:14 我要投稿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家幼儿园对孩子们进行“考核”,划分出三个等级,其中,小班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待遇”是,其家长在一次性预付中班学费时可享受5000元优惠减免。部分家长质疑幼儿园给孩子划等级是否合适,“奖学金”能否与“学费”挂钩,引发网友热议。
幼儿园考核为激励?
2016年11月上旬,南京恒海国际幼儿园学生的家长收到一条园方短信,通知该园将在11月中下旬对孩子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评,复习资料和英文考试形式将发到家长邮箱,“考试成绩可能会影响学生奖学金或学费优惠政策”。12月初,考评结果公布。在一个20余人班级里,获得一、三等奖的分别有2、3名学生,其余都是二等奖。然而,这笔“奖学金”不是直接发放,而是在家长一次性预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的保教费时,一等奖可减免5000元,二等奖可减免约3000元,三等奖则无学费减免。家长需在2016年12月19日之前交费方可享受“全学年优惠价”。“低龄儿童发育差别大,以统一标准考核并不公平”,家长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纷纷发声质疑。
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员2016年12月30日告诉记者,此次考评是基于2016年9、10月两个月内,幼儿考勤、家园互动、家庭延伸活动、小测评等几项数据统计来判定的;由于这几项内容属于园方日常要求,因此无需提前告诉家长考核方式。“这么考评是为了促进孩子成长。”该幼儿园杨园长说,有些孩子出勤率不太高,有些家长在配合学校进行家庭延伸活动时不太积极,学校希望通过考核的方式促进园方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配合,而学费预收优惠政策则是对应的激励措施,也是民办幼儿园的“正常保障”。
跨学期预收学费?
几周前,恒海幼儿园所属的区教育局陆续收到类似“小班没上完就收中班学费”的投诉。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托幼办主任王芸告诉记者,该部门已约谈园方两次,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江苏省物价局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12年颁布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2016-2017年度才上了一学期,不管幼儿园要求还是以优惠政策‘鼓励’家长预付2017-2018年度的学费,都属于违规行为。”王芸说,区教育局已要求幼儿园退还已收款项。多位网友认为,幼儿园这种收费行为无异于美容院、酒店等“先办卡、再消费”的做法,无论如何不应违反相关规定。据了解,恒海幼儿园目前有200多名学生,已有几十名家长预付了下一年度学费。园方于2016年12月12日在告示中表示,“上级部门接到家长举报我园跨年提前收费,请已缴费的家长至财务部办理退费手续。”但王姓会计12月30日告诉记者,该告示贴出后,“有家长来询问,但都表示不用退还”。王姓会计表示该园“会继续通知家长来退款,再来交费的我们也不收”。
幼儿园评奖学金?
对于幼儿园考核评奖的做法,王芸表示“还是第一回听说”,并表示教育部门不赞同幼儿园设置任何形式的奖学金。“幼儿园搞考评,不合适!”王芸连声说,幼儿园孩子天真无邪,有的爱说,有的爱动,在孩子刚表现出各自天赋的时候,根本无法给孩子分成三六九等。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幼儿园愿意拿出一笔钱来激励孩子,其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要建立评判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
此外,王芸认为,在孩子还没有产生物质观念的时期,奖励金钱是不必要的。相比之下,给表现出色的孩子发“小红花”、从不同角度评选“阳光宝宝”“运动宝宝”称号等活动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参加,同样可以起到激励孩子的作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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