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0 23:2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一直以来,对于婴幼儿乳品企业,中国政府都有一条严苛的规定——《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限制着他们的在华业务。然而过去近二十年间,这条规定步步失守。
亚洲一半以上的国家比中国的母乳喂养率要高,而在金砖五国中,只有南非比中国差。
“被冻伤的恐惧”
水珠滴落,万物复苏,熊猫宝宝、长颈鹿宝宝、黑熊宝宝、大象宝宝……幸福又尽情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ma ma”,它们对着母亲发出最稚嫩的声音。而人类的婴孩,抱着奶瓶,望着奶粉罐,迟疑地喊出一声,“ma ma”。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倡导母乳喂养的视频《母乳喂养,自然之爱》中的情节。
“孩子来到世界上认识的第一样东西不应该是奶瓶。”胡其萍每次看这段视频,都有想落泪的冲动。胡是国际母乳会的哺乳辅导,也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母爱10平方”特别推广者,多年来一直倾心母乳喂养和婴儿亲密教育。国际母乳会是一家国际非政府组织,致力于使母乳喂养更容易,并让母亲和孩子都从中获益。
在她看来,享受母乳,这样简单自然的举动,已成为很多中国婴儿的奢求。
十六年间,中国的母乳喂养率下跌近40个百分点。2014年3月,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数据显示,我国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27.8%,其中农村30.3%,城市仅为15.8%,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38%。1998年世界银行调查时,中国这个数字还高居67%。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卫生与营养及水和环境卫生处处长谢若博(Robert Scherpbier)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全球,大概有半数以上国家的纯母乳喂养率超过28%,另一半低于28%。亚洲一半以上的国家比中国的母乳喂养率要高。除了老挝、缅甸、越南、哈萨克斯坦和泰国会差一些。在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中,只有南非比中国差。
“越来越多的因素共同作用,干扰了母乳喂养的成功进行。医务人员、大众传播、母乳代用品销售商的销售行为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母亲对喂养方式的选择。”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关于《在中国的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中写道。
这些降落人间的小精灵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母乳的滋养和妈妈肌肤的亲密接触,是一种伤害,这在国外称为“被冻伤的恐惧(frozen scare)”。
“绝大多数妈妈都有母乳,头两三天最关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童卫生保健部主任王惠珊说,妈妈一没奶就给孩子吃配方奶粉,孩子容易有饱腹感,就不会再想吸吮母乳了,越不吸就越没有奶,进入恶性循环的死胡同。
在王惠珊看来,母乳可以给宝宝提供免疫力,可以避免婴儿腹泻、胸腔感染,降低患多尿症与哮喘的风险,还能减少母亲患癌症与糖尿病的几率……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调查,仅在中国,产后一小时内就开始母乳喂养,每年可以避免3万名新生儿死亡。
但为什么中国妈妈们的母乳喂养如此举步维艰?
“一切都是为了贴近孕妇”
乳品企业的不当营销行为成为妨碍母乳喂养的重要一环。2013年9月,央视报道新生儿“第一口奶”事件,揭开了奶粉企业在医务渠道畅行多年的黑箱。
2013年,国际组织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发布的一份名为《婴儿无与伦比的食品》(Super Food for Babies)的调研报告也印证了这点。
调查报告显示,四分之一中国妈妈称收到过乳品企业的礼品,40%的人收到过配方奶粉样品,涉及的前七个品牌有: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雀巢、美素佳儿、澳优。在被调研的中国6个城市中,35家食品店中有一半会推广母乳替代品。
乳业分析师雷永军回忆,至少在十年前,奶粉企业的医务渠道就已非常成熟完善了,部分外资乳品企业甚至花了七八年时间构建这一严密堡垒,让医院、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都成为销售链条上的一环。“他们能和产妇建立起长达1000天的持续联系”。
2013年10月,法国达能公司承认旗下的多美滋有医务贿赂行为,但将责任归咎于其在华赞助的“一个妇幼健康教育项目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得到恰当的管理”。此前辉瑞子公司惠氏也曾陷入医务贿赂事件。
面对外界质疑,达能新闻发言人褚文称,“达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公共卫生建议,即呼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前六个月进行纯母乳喂养,并持续母乳喂养至两岁及两岁以后,同时及时、安全、适当地添加辅食。达能通过提供恰当的营养教育与产品为改善母亲和婴幼儿的营养健康水平贡献力量。”
尽管奶粉企业大肆进入医务渠道,但鲜有受到中国政府处罚。被央视曝光的多美滋并未因“第一口奶”事件受到政府处罚,而违规的医务人员却受到处理。
“其实这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应该受罚,但我们没有管理权限。另一个原因是,这件事被定性为违规,不适用刑法里的行贿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司(下称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非常无奈。
在他看来,企业的行为隐蔽而巧妙,他们并不直接找医务人员推销,而是通过与医院合办孕妇学校,给医务人员讲课费来建立联系。此外,还支持医院的学术活动、赞助科研、赞助服务……“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贴近孕妇,最终销售产品。”
“现在的难点是企业监管。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体系内,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都可以进行处罚约束。”上述卫计委负责人说。
规则步步失守
事实上,并非没有制度对乳品企业进行监管。一直以来,对于达能等婴幼儿乳品企业,有一条严苛的规定限制着他们在国际和中国的业务。
1981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母乳替代品市场国际准则》(下称《准则》),规定婴幼儿奶粉生产厂家不能向大众宣传和推广婴幼儿奶粉,婴幼儿奶粉外包装上不能出现婴幼儿的图片,并且必须印上鼓励母乳喂养的文字。
14年之后的1995年,中国也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禁止一切行为的医务渠道营销,旨在保护新生儿权利。所谓“母乳代用品”,指凡是能够代替母乳的,包括奶粉,其他的一些食品,甚至奶瓶、奶嘴。
但《办法》出台近二十年,鲜有作用。2011年,《办法》出台修订征求意见稿,主管部门由卫生部门扩大到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并把限制时间从婴儿期(0~1岁)缩短到0~6个月。
这在谢若博(Robert Scherpbier)看来,“比其他国家差得太远了”。因为大部分国家的规定都会保护孩子到两岁,一些激进的国家如斐济、尼日尔会到五岁。
但实际上,因大部制改革,原先起草的多个部门不复存在了,一些职能进行重新划分,至今《办法》没有下文。
“我们希望新出台的办法能将限制时间界定为0-2岁,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救助儿童会卫生项目顾问杨睿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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