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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婴幼儿配方奶粉避免出现金装标识

[摘要]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今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去年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司长张靖表示,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夸大宣传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谈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问题时,张靖表示,从目...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今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去年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司长张靖表示,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夸大宣传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谈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问题时,张靖表示,从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来看,还存在夸大宣传等不规范问题,比如说奶粉有什么功能,这个是益智的,那个是金装的,“金装”、“银装”用在名称上是不合适的。

  张靖表示,标签标识应该是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很明确的意思表达,不应该误导消费者。下一步,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制定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同时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做一个专门规定,采取措施严加监管。

  去年12月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来源方面,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含量声称方面,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在功能声称方面,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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