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2 17:37 我要投稿
盲人石志刚因“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办信用卡被拒,一纸诉状将广发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当事人律师供图
新京报讯 直到被银行明确拒绝,石志刚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其实是“特殊”的。
2016年9月底,26岁的盲人石志刚在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办理信用卡时,被对方以存在视力障碍,“无法阅读风险提示”为由拒绝。随后,石志刚将上述银行告上法庭,提出包括赔偿精神损失、书面道歉在内的诉讼请求。
石志刚自称,打官司是为了“替盲人出一口气”,想以此唤起社会对残疾人权益的关注。而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银行业对于盲人办理业务的程序规定不一,“松紧”各异,部分网点可通过他人辅助阅读,本人签字同意等形式进行变通。
因“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办卡被拒
1991年,石志刚出生于湖南邵阳,在先天性失明的阴影中,度过了26年。2005年,石志刚开始学习推拿和按摩,随后进入长沙一家足疗店工作。每个月4000多元收入,他很满意。
由于视力障碍,使用移动支付并不方便,石志刚平素习惯刷卡消费。2016年9月底,在同事的帮助下,向申请了广发银行信用卡。数天后,石志刚收到了寄自广发银行的信用卡及办卡须知。
2016年9月23日上午,石志刚在同事陪同下,来到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进行激活。在那里,一名工作人员交给他一份告知书,要求签字。由于石志刚本人只能阅读盲文,无法签名,于是提出盖章或按指纹代替,遭到现场经办人员拒绝。
有了第一次的失败教训,6天后的9月29日,石志刚带着当地媒体记者,再次来到广发银行。相比上一次,这一次自己受到了“特殊对待”,并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签名。
问题还是出现了。上述支行的行长告诉石志刚,由于其“无法阅读风险提示”,按规定不能予以办理。
2016年10月31日,石志刚将广发银行长沙红星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纠正基于残障歧视的行为、承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为盲人提供合理便利”及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2017年2月15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银行回应称盲人申请程序与普通人不同
石志刚告诉记者,自2014年开始,自己便在多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此前,当遇到需要阅读风险提示时,随行同事“念出来”,石志刚知晓并同意后,再行签字。
石志刚不明白的是,为何这一次,无法照此办理。当事广发银行长沙分行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信用卡业务由总行审批,遇到盲人申请,“业务程序与普通人不同”,但各网点具体执行情况不一。
广发银行总行一名工作人员称,盲人“正常情况下都可办理”,不会因身体状况特殊而有所限制。 但具体的操作流程,每个网点可能不一样。
延展
银行“涉盲”业务标准不一
记者随后以用户身份,向北京多家银行进行咨询发现,在办理“涉盲”业务时,并无统一处理流程,部分支行网点有“变通”权限。
北京银行一名柜员透露,盲人办理信用卡业务,涉及风险管理问题,“比较复杂”。实际操作中,可通过监控、拍照、口述录音等形式,存留办理业务的过程,以保证客户完全知晓告知书内容,并规避银行可能面临的风险。
北京银行信用卡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盲人办理信用卡业务,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工作或者收入证明文件。上述工作人员建议,可让家属办理信用卡主卡,残疾人持副卡消费。
一名银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盲人办理业务,银行“精神上予以支持,不设置障碍”,而在实际操作中,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会拒绝部分信用卡申请,“拒绝理由很多样,很多出于风控原因。”
对话
当事人:心里挺凉的
办理信用卡被拒后,石志刚一度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曾以为早已融入社会,却有些沮丧的发现,在某些时候,自己仍然是个“局外人”。
盲人刷卡比用手机消费方便
新京报:为什么一定要办理信用卡?
石志刚:我们盲人,用手机消费不方便,刷卡比较容易一些,所以我习惯刷卡。办广发银行的卡,是因为朋友推荐,觉得还不错。
新京报:想过被拒绝吗?
石志刚:没有,我以前也办过信用卡,虽然过程有点复杂,但都办下来了。我很熟悉风险提示的内容,很清楚。
新京报:被拒绝的时候,心里怎么想?
石志刚:我一个月工资4000多元,每月刷卡消费1000多元。以前一直认为,我的收入不算低,也有消费能力,从来没有还不上钱过。为什么去办一次卡,却弄得我像要跟银行骗钱一样?心里挺凉的。
“不能接受这样的做法”
新京报:为什么要跟银行打官司?
石志刚:我可以理解银行的苦衷,但是不能接受这样的做法。社会不是应该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关怀吗?
新京报:你有什么诉求?
石志刚:我不是想要钱,就希望能得到道歉,然后优化银行服务流程,让残疾人得到更合理的帮助,以后残疾人就可能会少遇到一点障碍。
新京报:如果败诉了怎么办?
石志刚:我没打过官司,不过心态很平和,这件事都没有和家人讲过。我觉得没必要,在我人生中是很小的一件事。但是如果败诉了,我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推动服务行业转变
新京报: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执着?
石志刚:如果我这件事不解决,更多银行图方便、效仿呢?希望以我的个案,去推动社会制度和服务行业程序的转变。残疾是不幸的,如果社会不提供帮助,以后我们走到社会上就没有底气。
新京报:会不会引发其他盲人的效仿?
石志刚:来听审的盲人有十多个,大多数我都认识。他们可能会效仿我,但我认为,这是好事,不会形成诉讼的泛滥,越多的人关注、越多的人争取,社会才会完善配套服务,为整个残疾人群体提供便利。
新京报:怎么看待对你炒作的质疑?
石志刚:我的心态很平和,没有想过这些。
追问
银行是否涉嫌歧视残疾人?
律师称其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相悖
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等金融行业文件中,均规定,对待包括盲人在内的残障人士,应保障其“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权利”。
在庭审中,当事银行称,自己基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申请材料不全银行可以拒绝”的规定,不涉歧视和违法。
石志刚的代理律师张玉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事银行的行为属于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构成了对石志刚基于视力障碍的直接歧视。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多名律师肯定了上述观点。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银行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和立法精神相悖。在实际操作中,《残疾人保障法》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不能作为银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依据。
“法律规定不是借口,经济效益才是银行‘墨守成规’的真正缘由。”王永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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