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3 10: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南都讯 记者贺达源 坪山97岁的赖友娣老人于20 13年2月13日逝世,而其高龄津贴款发放到当年12月才停止,多发了十个月。坪山办事处昨日通报称,家属未及时反映赖友娣过世的事实,已要求家属退还多发放的补贴款。家属则表示老人过世早已经上报。
办事处:家属未及时反映老人过世
昨日,有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反映,坪山新区坪环社区牛角龙居民小组居民赖友娣去年死亡,社保和户口都已经注销了,但当地街道办每个月仍有300元的高龄津贴款打入死者的账户。
南都记者向坪山办事处求证,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证实了此事。该办事处通报称,赖友娣于2013年2月13日逝世,享年97岁。根据坪山新区高龄老人津贴相关条例规定,赖友娣每月享受高龄津贴款300元。由于赖友娣家属未主动及时反映赖友娣过世的事实,而坪环社区工作人员于2014年2月26日查询到赖友娣的退保记录,才知道其已过世,以至赖友娣高龄津贴款发放到2013年12月才停止,造成多发放了10个月高龄津贴款和2013年重阳节慰问金(200元),两项共3200元。
家属:老人过世第二天已上报
坪山办事处还通报,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社区工作人员于今年2月26日联系牛角龙居民小组,并通知赖友娣家属,要求其退还多发放的高龄津贴款。办事处工作人员也于3月19、20日多次电话联系赖友娣家属,但其家属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回该款项。
对此,赖友娣家属则表示,老人过世第二天就已经上报,社保和户口也早已注销。他们认为老人应该从80岁就享受高龄津贴,希望街道办事处将发放老人高龄津贴款的清单提供给他们。而坪山办事处提供的资料显示,高龄津贴是根据2011年深圳市的相关规定发放的。
坪山办事处表示,鉴于以上情况,社会事务办与坪环社区工作站在与赖友娣家属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决定由社区工作站退还该笔款项。社区工作站从赖友娣在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牛角龙分公司的股份分红中补扣,目前已办理了退款手续。办事处称,今后将加强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的核查工作,使适龄居民做到应补则补,应停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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