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30 08:3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被拖欠的执行款终于追到手
昨天上午,金水区法院召开通气会,通报今年以来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情况,也就是俗称的“老赖”问题。数据显示,截至11月中旬,已经有270名“老赖”主动要求上门还债。老赖主动要还账,这在以前,可真是个稀奇事。到底为啥呢?
□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文 首席记者 袁晓强/图
坐高铁买不成票
主动要求履行还款“这一招就是给力,直接和信用挂钩,也有助于建设整个社会诚信体系。”11月23日上午,在金水区法院执行局,郑州一家置业公司代理人吕女士,终于拿到了8万余元的欠款。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该置业公司与郑州市民林某在房屋买卖中,产生合同纠纷,按照合同要求,林某应该向置业公司缴纳8万余元的欠款,但多次催促,都被林某拒绝缴纳。
2014年8月22日,金水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判决认定:被告林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置业公司)购房款84789.31元。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并未履行义务,金水区法院执行局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来林某外出乘坐高铁时,发现买不成票,这才慌了,返郑后赶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付款义务。
昨天,金水区法院执行局现场共发放了6笔执行款,总金额高达233万余元。5048名“老赖”被“限高消费”抵赖、耍横、逃之夭夭……执行难也让当事人很受伤,截至2015年11月中旬,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共收案11571件,与去年相比增加58.3%,“井喷”态势明显。这种情况下能结案5157余件,执行到位金额3.06亿元,这是咋做到的?“开展为期4个月的大会战及‘双百专项活动’,效果显著。”
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启明介绍,今年8月20日起,大会战活动共结案5157件,执行到位金额3.06亿元;其中,涉农维权案件923件,发放涉农案件款6000余万元。
而在11月开启的“双百专项活动”中,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048个,其中自然人4274个,法人774个,对5048名“老赖”进行“限高消费”措施,“其中有27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限高消费”破解执行难有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限高”效果为啥这么显著?“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不能乘坐,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不开房,旅游度假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都受影响。”
张启明说,特别是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牵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已印发实施,共整合形成了三大类90项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
“如果人人都守法遵法,也有利于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目前,我院还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36人次,对1起案件2位被执行人作出了刑事判决。”张启明介绍,他们将把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一种常态手段,且下一步继续通过信息化创新,突破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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