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4 10: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韩景玮
核心提示|上诉人在广州、被上诉人在新密、法官在郑州,传统的证据交换、诉讼材料提交等需要当面进行,既费时又费力更费钱。12月17日,郑州中院在全国首次试行微信审判,利用微信进行证据交换。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证据交换,当事人均不用再跑到法院,借助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直接通过微信上传证据,交换证据,发表观点、归纳争议焦点等,各个环节一气呵成,一个小时完成了传统审判模式下一天的任务。
变化1
方便:一趟趟变成了一帖帖
“真是太方便了,如果按照以前的方式,我们从广州到郑州中院进行证据交换,来回至少需要两天时间,加上立案到开庭、调解等程序,不知要来回跑多少趟。现在方便了,微信证据交换,也不用舟车劳顿,由原来的一趟趟变成了现在的一帖帖。当事人也更加省时、省力、省心。”庭审询问结束后,当事人纷纷留言给郑州中院,为这种创新精神点赞。
变化2
暖心:法官由高冷“男神”变贴心“暖男”
上诉人代理律师激动地对记者表示:“以前法官只留办公电话,打电话总是找不到人,到法院找往往又会碰到法官开庭,想提交份证据有时候需要跑好几趟,想要法官的手机号更是难上加难。这个案件一开始,法官主动加我微信好友时我根本不相信,心想高高在上的法官怎么会加我为好友呢,以为是骗子,微信审判这种互联网+审判加出了我对法院的信任,加出了我对法官的理解、了解与认同,法官由高冷‘男神’变贴心‘暖男’。”
变化3
高效:从老牛拉慢车到电气化高铁
被上诉人代理律师也赞不绝口:“我干律师二十多年,这是第一次利用微信进行证据交换,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不说,也大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原来需要几天办成的事现在几个小时就能轻松搞定,是从以前的老牛拉慢车到现在的电气化高铁。今天见证了郑州中院互联网+审判的巨大威力,必将搅动审判变革的一池春水,能参与其中,我感到无比自豪。”
变化4
减压:法官愁得睡不着到睡到自然醒
主审法官魏丽平感叹:“自从今年5月1日推行立案登记制后,我院的行政案件增长一倍多,我手里的案件几乎翻了两番,案件办不完,愁得整宿整宿睡不着,年纪轻轻腰椎就出现了不适。现在通过微信证据交换,我感受到了互联网+的巨大魅力,开庭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无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即可,法庭只需审理有争议的部分,庭审效率大大提高,现在终于不失眠了,有时还能睡到自然醒。”
变化5
跨越:办案方式由刀耕火种到现代的马锡五模式
行政庭庭长王银生自豪地说:“我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囿于时空限制,很多案件无法排期开庭,现在有了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就突破了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随时随地进行证据交换、发表观点,等于增加了好几倍的办案时间,办案方式由刀耕火种到了现代的马锡五模式。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突破案多人少瓶颈的新路。”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在2014年8月提出郑州两级法院的“规范、创新、统筹、公正”八字方针,提出以信息化为引领、专业化为支撑、规范化为基础的现代化法院建设目标。随后,郑州中院秉承“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理念,积极探索微信办案的“互联网+”庭审模式。
据了解,郑州中院已经出台了信息化建设的3年规划纲要(2015-2017),规划了审务通、三大讼诉公开平台,手机app、远程视频开庭等互联网+法院建设项目,届时将从现在的互联网+审判突破到互联网+立案+送达+审判+执行+服务+管理。
(大河报)
《郑州中院试行全国首例微信审判 法官变“暖男”》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zrd/31475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