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6 10:05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 2014年6月18日上午,被告苏某驾驶的轿车与原告翟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原告撞成重伤,后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认定被告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翟某因左右腿部骨折、头皮血肿、右小腿软组织挫裂伤等住院51天,支付医疗费用共29275.45元,而被告苏某只是在事发当天垫付8000元后便杳无音讯,再也不肯与原告见面。无奈,翟某一纸将苏某诉讼至红旗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红旗法院立案执行后,几次给被执行人苏某下达传票均以“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申请人也总是说找不到人被执行人,一时间执行工作停滞不前。2016年9月11日早上6点,在执行局一次集中活动中,执行局长沈志勇亲自带队,按照昨日收到的房管局提供的被执行人住房信息前去寻找。来到登记信息显示的房屋门前,隐约便听到屋内有电视机声,沈局长一边敲门,一边纳闷:“这申请人总说被执行人家里没人,这不是有人吗?”正纳闷着,门开了,但却不是要寻找的被执行人苏某。开门人说自己已在这里居住多年,且还拿出了身份证、房产证以示证明。看着两样“铁证”,执行干警们也不由的自我怀疑起来,难道真的找错了?只得向房主道声“对不起,打扰了”便离开了。车刚开出小区,执行干警们越想越不对劲:明明房管局和派出所的信息都显示这个地址,怎么就会不对呢?执行干警立即调转车头,重新赶回小区,向物业询问。刚巧,那第一次找错门的业主也正在物业那里向物业询问为何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怎会有他人的登记信息。真相终于大白,原来该小区并未沿用房管局设立的统一编号,而是自己又重新编了一套新方案。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苏某现在的实际住房,就在刚才找错楼房的这家近邻后方。可上前一看,门还是锁着,于是就把传票贴在了门上。
人虽已离开苏宅,但执行干警的思绪却无法从苏宅离开,中秋节将近,这么一个传统的团圆、赏月日,难道苏某就不回家跟家人团聚?想到这里,执行干警立即决定,今晚再探苏宅!
赶到苏某家。还真的没白来,但见屋里灯火通明,他们上前敲门,屋里顿时便万籁俱寂,敲了好一阵儿也没人应声。沈局长灵机一动上前道:“老苏开门呀!我是物业的”。门打开了,几名干警一拥而进,并亮出了工作证。
但屋里并没有要找的被执行人苏某,只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在玩游戏,表示父母亲都不在家。闻到屋里浓浓的饭香味,又不见外卖盒子,执行干警拿出搜查令准备进行搜查时,被执行人苏某的老婆一边喊着“别搜别搜”,一边迅速从里屋走了出来。其老婆称自己的老公已多日不在家了,她也不知道现在在哪儿。一群孩子更是不明真相的乱吵乱闹,说是中秋节放假玩一会儿游戏也被你们搅黄了。沈局长耐心释法,讲清了阻碍执法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并明确告诉苏某老婆,躲躲藏藏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且躲得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导致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等。执行干警们一边普法,一边细心观察着苏某老婆的表情,只见她一会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一会又眉头紧蹙,两手绞在一起不停的抠来抠去,看到苏某老婆明显是心里有鬼的异常表现,执行干警更加确定内心的怀疑,于是便向屋内高叫一声:“出来吧老苏,难道非要让把你搜出来不成?”话音刚落,卧室门忽地开了,被执行人苏某耷拉着脑袋无趣地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苏某现身,执行干警也兴奋起来,然而现身的苏某却完全没有履行的意思,干警们随即便上前准备将其带回法院。这一行为却遭到了苏某儿子的阻拦,几个十几岁的孩子齐齐挡住,就是不让执行干警带人。既要带走被执行人,又要保证不伤到孩子们,拉拉扯扯,几名干警都出了一身汗,最终由执行干警带着被执行人苏某乘坐其朋友车辆赶往法院。
在新乡红旗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执行局长沈志勇亲自向被执行人苏某进行释法劝导工作,但被执行人苏某一会说自己暂时没那么多钱赔偿,一会说啥时把钱凑够了再还,就是不肯履行义务。几个小时过去了,看看时间,已经是次日凌晨3点了,鉴于苏某多次躲避执行且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当即决定将他依法拘留15天。
一听说要动真格了,被执行人苏某顿时脸色苍白软了下来:“别!别!别!我赔偿,我现在就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知家人把所欠的赔偿款、案件受理费及利息一次性付清钱”。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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