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7 08:21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和庆 裴峰)9月22日上午9点,家住新乡辉县市城关镇的程某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和李如吉庭长的手中,以表达其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4年7月,程某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王某、田某等诉至辉县市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田某赔偿程某某各项损失24.8万元,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因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程某某于2015年7月向辉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田某预交到交警队的预付押金6万元进行了提取。因对案件判决认识存在偏差,田某虽然家境殷实,但认为自己已经赔付了近40万元,也算仁至义尽,对余款的履行抵触情绪较大。在交付部分案款后不再履行还款计划,二被执行人开始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陷入停滞。为给二人施压,法院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库。执行法官到田某家多次,与性格倔强的田某父亲发生过激烈的言语冲突。吃透案情后,张秀金局长和李如吉庭长决定对田某开始攻心战术,局长亲自上阵,多次和田某父亲进行沟通,逐渐消除了其对立情绪,为和解执行该案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法院将登记在王某名下的一辆轿车进行了扣押。虽经过异议审查、异议诉讼解除了扣押,但对王某形成了震慑,也使田某理解了法院的执行行为。经过不懈努力,2017年9月20日,掌管家财的田某父亲主动让田某将最后一笔赔偿款15.5万元交到法院,程某某也自愿放弃了对迟延利息的追偿。这起赔偿款达25万余元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攻心为上、宽严相济的执行策略下得以和解执行完毕。
《当事人送锦旗为执行法官点赞》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zrd/67719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