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4 13:30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日前,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就一起久拖且难以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向红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案后,红旗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承办法官王家坤在保证法律权威的前提下,向被执行人作出了详细的法律和情理释明,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威慑力和良好的教育作用。
据悉,2016年11月1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根据市工商局成品油抽检工作安排,对河南新乡某加油站进行了商品油抽检。检验结论显示,该加油站经营的车用乙醇汽油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了《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查实被处罚人违法证据后,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于2017年1月4日、3月13日分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但被该加油站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为维护执法工作严肃性,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向红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非诉案件的顺利执结打消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维护了法律权威。11月7日下午,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工作人员来到红旗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局长沈志勇和执行法官王家坤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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