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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试点债权置换 解决终本案件问题

[摘要]郑州高新区法院试点债权置换 解决终本案件问题 豫都网讯(记者 柴可 通讯员 陈朋涛 刘亚敏) 11月15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债权置换”新闻发布会,对该院7个多月以来试点“债权置换”工作进行介绍。 试点“债权置换” 解决执行难 据了解,执行不能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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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试点债权置换 解决终本案件问题

豫都网讯(记者 柴可 通讯员 陈朋涛 刘亚敏)11月15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举行“债权置换”新闻发布会,对该院7个多月以来试点“债权置换”工作进行介绍。

试点“债权置换” 解决执行难

据了解,执行不能一直都是执行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大难题。目前,因执行不能而终本的案件已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障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到,不少持有法院生效判决的债权人自主通过一个名为“债物通”的平台,用判决确定的债权来置换各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让原本无实现可能的债权利益得以实现。

经过充分论证,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以郑州高新区法院为试点单位对这种方式进行试点。

手上有不良债权,可置换房、车等资产

试点的具体内容指,高新区法院与运营“债物通”平台的房益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法院在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将终本案件的债权人引导到该平台,如债权人愿意则与平台签订置换合同。置换成功后,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成交。

“债权人自愿是前提,法院起到的是一个介绍引导作用。毕竟大多数债权人对这种形式并不了解甚至听都没听过。”李文涛强调说。

据介绍,“债物通”平台可供置换的财产种类包括房产汽车股票和生活用品。债权人可以根据所持债权的额度选择合适的财产进行置换,而置换方式是差额置换。

“通过置换,能够让手里的欠条、理财合同、工程合同等等这些已经被视为废纸一样的东西,重新找回价值,实现资产保全,使当事人少受损失甚至不受损失。”北京房益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永强介绍。

试点效果:7个月,100余件终本案件执行完毕

“这些终本案件,法院穷尽各种手段,确实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难以实现。通过债权置换模式,最终实现申请人债权,有效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涛介绍说。

据了解,该院自4月初开展“债权置换”试点工作以来,已成功办理100多起因执行不能而终本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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