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时政热点 >

网络相爱结姻缘 分手后子女抚养引纠纷

[摘要]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和庆 裴峰) 11月7日,一对因网络相识喜结姻缘的小夫妻, 因分手而为子女抚养权对簿公堂,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判决后,男方提出种种原因不愿交还女儿给孩子的妈妈,经卫辉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靓女小楠...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和庆 裴峰)11月7日,一对因网络相识喜结姻缘的小夫妻, 因分手而为子女抚养权对簿公堂,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判决后,男方提出种种原因不愿交还女儿给孩子的妈妈,经卫辉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靓女小楠(化名)与帅哥小文(化名)与2009年夏天通过网络认识,并于次年10月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典礼仪式,却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先后生育了一子一女。虽然有了儿女,但他们却因生活琐事经常吵闹,以至于在2014年夏天,小楠在一次吵架后而离家出走,从此再也不到男家生活。但是每次想探望子女却遭到男方家属的拒绝,无奈之下,小楠作为原告向卫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抚养纠纷诉讼,要求抚养女儿并各自承担抚养费。

在诉讼中,小文作为被告答辩提出:“原告家庭观念差,不适合抚养孩子,在儿子三岁、女儿不满一岁时就离家出走,抛弃孩子和家庭,孩子一直随我生活,我有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能够满足孩子的生活所需,加上父母帮忙能够更好地抚养。”然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法院认为原告要求抚养非婚生女儿,及各自承担抚养费的请求应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非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自理;非婚生男孩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自理;原告对非婚生男孩有探视权,被告有协助的义务。”

判决书生效后,小楠向卫辉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小文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小文将非婚生女儿交由小楠抚养。接到执行通知后,双方到法院执行局达成协议,约定于11月6日将女儿交还给母亲小楠。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由于小文父母与孙女共同生活时间久了,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无论如何不愿意将女孩交给小楠,为此在小楠去接女儿时双方还打起架来 。11月7日,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小文家中,小文父母情绪激动,就是不愿将小女孩交给小楠,执行干警苦口婆心,耐心解释法律,最终,小文父母接受了这一现实,同意将小女孩交给她的母亲抚养,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小楠将女儿接走,并约定双方互相有探视的权利。


《网络相爱结姻缘 分手后子女抚养引纠纷》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zrd/689010.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