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5 08:20 我要投稿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2004年10月29日深夜,陈某的儿子小刚和5个朋友喝完酒后和路过的小峰等三人发生口角,原本并不相识的两帮年轻人很快就厮打起来,被其他人劝开后,小峰感到自己这方因人少打架吃亏,又打电话叫来罗某的儿子小永,在双方第二次厮打的过程中,小刚拿出尖刀在小永的背上猛捅两刀,小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群失去理性的年轻人因为打架酿成惨祸,不但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对双方家人来说也是一场极大的灾难。经过审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小刚故意伤害罪,同时判决民事赔偿小永的家属9万元。
小永被害后,对其母亲罗某来说,不但失去了儿子,而且也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判决生效后,小刚的父亲陈某对儿子的冲动行为除了气愤更是惋惜,儿子被判刑,前途一片灰暗。对于儿子赔偿对方家属的义务,他也置之不理,对小永的家人更是不愿见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为被执行人尚在服刑,而且服刑前没有收入,难度极大,使得执行过程一度中止。今年10月,该案恢复执行,由中牟法院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王锡华负责办理,曾经一筹莫展的局面,终于在执行法官的辛苦工作下有了进展,王锡华多次找到双方家属,耐心的将对方的立场和情况告之彼此,孩子出了事故,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在了解到受害人小永家庭困难,还有两个年迈的父母,三个正在读书的子女后,陈某终于答应替儿子履行赔偿义务,而且对自己这么多年的消沉和被动感到歉意,为了补偿罗某一家,他愿意在判决书要求9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
看到两位老人终于握手言和,罗某在谅解书上签上名字之后,王锡华法官终于轻松地笑了:“所有恶行都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也会给善良的人以温情”。(黄芳)
《中牟法院:儿子冲动酿惨祸 父亲赔偿获谅解》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zrd/69045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