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2 17:52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柴可 通讯员 乔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河南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12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省法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充分协商,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两机关”、“两协会”建立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并于当日开始实施。
包含五项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工作联系,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应积极沟通,着力健全联席会议机制、业务交流机制、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机制、相互监督、业外交往机制,巩固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法律尊严,提高司法效率,捍卫公平正义。
在联席会议机制方面,文件提出今后我省各级法院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司法问题等进行沟通协调;各级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在业务交流方面,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选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当地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庭审观摩每年一般不少于三次,参加庭审观摩的律师代表应当审慎评论其观摩的未决案件。
《意见》指出,各级法院应当将落实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的范围,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落实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范围。
明确提出畅通业外交流 鼓励开展文娱活动
《意见》明确提出,律师和法官要畅通业务之外的交流渠道。各级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读书活动,畅通法官和律师的业外交往渠道。
对此,参会律师代表、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支合表示:“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离不开业务外的交往,打球唱歌等文娱活动,能加强律师法官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相互信任尊重,更容易建立一种良好的关系,是‘职业共同体’到‘命运共同体’的一个推进。”
“法官和律师,虽角色不同,但使命相同,都是为了促进司法公正。但是目前法官和律师在实现有序的业务沟通、建立正当必要的学术交流方面存在困难,因此,坚守底线,良性互动,建立畅通的交流机制很有意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说。
据了解,本次《意见》是继2013年会签《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后双方又一重大举措,2013年以来,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律师来说法院的门好进了,审判时原意听律师的意见了。对于法官来说,律师也是良师益友,充分听取双方律师意见,受益匪浅。
关于新文件的推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指出:“不能人为地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构筑一道篱笆,阻止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这样做既不科学,也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所谓的利益输送。要加强两个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力量配备,积极创造符合中国国情的沟通交流机制和协作共建平台,进一步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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