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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厚葬”引热议 武汉一农村豪华公墓似天坛(2)

[摘要]如何为厚葬降温?前不久,湖北省民政厅对全省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并于上月通报了2012至2013年全省经营性公墓的检查情况:在90家经营性公墓单位中,检查合格的有82家,不合格的有武汉、宜昌等地的6家,民政厅撤销...

如何为“厚葬”降温?前不久,湖北省民政厅对全省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并于上月通报了2012至2013年全省经营性公墓的检查情况:在90家经营性公墓单位中,检查合格的有82家,不合格的有武汉、宜昌等地的6家,民政厅撤销经营性公墓批复的有2家。一些经营性公墓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和预售墓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未经审批擅自扩建墓园、擅自更改公墓名称、未使用墓位合同、公墓管理不善,等等。

在上月中旬举行的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座谈会上,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地方以丧葬习俗为借口,违规建造销售超标准大墓。有的公墓则以艺术墓为名,建造并销售超标准、高价位墓穴。”

为此,省民政厅要求,从今年起,凡公墓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的,年检时将一票否决,并采取停业整顿、原地封存、取缔等措施。民政部门倡导并推行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包、骨灰散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新式葬法。

此前,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已于去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重要延伸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分析殡葬乱象时,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表示,公墓作为殡葬的最后一个环节,应努力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保障群众的丧葬权益。

张明等学者认为,一些经营性公墓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迎合富人需求,追求气派、豪华,对于这种现象,政府应从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并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豪华公墓。

周运清建议,所谓让民众“生有所养,居有所住,死有所葬”,政府理应为城市居民提供合适、合理的殡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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