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焦点新闻 >

去年74人因传播暴恐音视频被郑州警方警告处罚

[摘要]民警走进社区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文/图)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日,河南省省会反恐办组织郑东新区分局民警走进辖区沁水湾居民社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反恐怖主义法》,普及反恐怖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讲解传播暴恐音视频的...

民警走进社区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文/图)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日,河南省省会反恐办组织郑东新区分局民警走进辖区沁水湾居民社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反恐怖主义法》,普及反恐怖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讲解传播暴恐音视频的危害,提高社区居民反恐防恐意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播暴恐音视频违法行为,郑州市公安局2017年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警告处罚74人。

  河南省省会反恐办公布三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例:

  ·2017年5月15日,郑州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男子利用网络传播多部暴恐音视频,内容为斩首等血腥场面。经查该男子为某客车厂工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经开公安分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17年10月22日,郑州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男子利用网络传播多部暴恐音视频。经查该男子为一营运车驾驶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桐柏路公安分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2017年11月14日,郑州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男子利用网络传播多部暴恐音视频,经查该男子为中牟县某局机关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中牟公安分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民警走进社区

民警走进社区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些年轻人出于好奇猎奇心理,观看暴恐音视频,并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不知道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上网的网友面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音视频,应该拒绝观看,拒绝传播,拒绝持有。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去年74人因传播暴恐音视频被郑州警方警告处罚》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jdxw/730830.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