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0 08:14 我要投稿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韦改)未成年人孔某和王某因盗窃电动车涉嫌刑事犯罪,被郑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二人均为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小,社会危害不大,且取得被害人谅解,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察期内,引入司法社工介入帮教。经过详细的社会调查之后,社工发现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在溺爱娇惯的家庭环境中,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骄横跋扈的“霸王”心态。针对这一情况,司法社工专门安排他们参加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布置会场、整理阅览室图书、辅导小学生作业。两个孩子在志愿服务中体会到帮助他人的和被他人需要的社会责任感和幸福感。在最近一次的电话回访中,小孔告诉检察官,他打算重回校园,开启新生活。
5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9名司法社工代表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河南省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正式签约,拉开了金水区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的序幕。
据了解,为缓解案多人少,未检检察官忙于司法办案,一定程度上弱化帮教挽救工作的矛盾,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向市场和社会“借力融智”,探索司法社工服务介入制度,有效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年均办案量200件650人,约占郑州市未检办案量的三分之一,居全省之首。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需要对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区环境以及犯罪原因等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科学的帮教和服务。依靠我们现有力量很难完成。”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青告诉记者。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金水区财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工服务”政府购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金水区梓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功中标。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与梓闻社工服务中心共同建设“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社工服务中心指派4名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掌握与未成年人沟通技能的司法社工常驻工作站,开展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关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的深度融合。
为帮助社工尽快熟悉工作性质,更好发挥专业特长,未检检察官对社工进行了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检察知识、保密知识的培训,制定《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审查起诉工作实施办法》、《司法社工参与审查起诉工作的具体流程》、《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基地实施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评估及疏导办法》等10多份文件,保证帮教的专业化、科学化。
借助“未检司法社工工作站”心理咨询平台和资源,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定期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到中心接受心理健康测试,参加心理健康讲座,“一对一”的进行心理介入帮扶、心理阴影疏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打开心结,驱除负面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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