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8 13:12 我要投稿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付加才)7月12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二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州市紫荆山宾馆成功举办。来自河南省法院系统、国资委系统、科研高校系统、河南省破产管理人等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共计60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河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在河南省法学破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上指出破产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淘汰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中,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破产企业的处置问题。本次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对于推进破产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发展,服务我省依法规范市场主体清算与破产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保振在论坛开幕上表示,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省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僵尸企业处置是国企改革的“牛鼻子”,完成千家僵尸企业处置是今年省委经济工作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硬任务。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依法破产是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方式之一,确保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也是全体破产法律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但当。
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在论坛闭幕式上说,河南省破产法学研究会是一个联系我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纽带,“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是一个开放式交流平台,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够有一个飞跃式发展,同时为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僵尸企业处置等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本次论坛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组成员、国际破产协会董事会董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李曙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郁琳法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韩长印教授,三位专家分别就破产法领域中的理论和实务问题作了相关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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