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讯(卢昌翠 乐华方)“谢谢法官同志,这么热的天,你们还亲自帮我们把钱送来,实在太感谢了。”在当事人的再三感谢下,赵某女诉聂某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圆满落幕。
3月24日,赵某女到法院起诉,声称自己被离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聂某男把婚给离了,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可是经法院判决作出的,难道程序上出现了什么错误?为了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法官立即通知被告聂某男到法院了解情况。原来,赵某女和聂某男结婚一年多后,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一次吵闹后,赵某女就回娘家去了,此后就杳无音讯了。两年多来,聂某男多次到赵某女娘家找人,可赵某女的父母都推脱说不知道赵某女去哪了,由于一直找不到妻子,聂某男便到法院起诉离婚。
2013年11月28日经法院公告判决离婚,公告期间赵某女一直未出现,公告期满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此案的法律程序并无错误,应是赵某女本身的原因。原来,赵某女回娘家后就生病了,但自己的病情又不想让丈夫知道,再加上和丈夫感情不好,便自己一个人去外地看病去了,这一走就没回来过,家人也隐瞒了赵某女的真实情况,导致邻居都认为她下落不明的假象。现赵某女对聂某男的离婚无任何意见,但要求聂某男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医药费作出补偿。
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多次做工作,聂某男同意对赵某女支付16000元的补偿款,解决了失踪“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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