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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4月29日电(记者刘金辉)记者从
河南省住建厅获悉,该厅与其他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了河南省
楼市新政,包括实行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可同时提取全家人的公积金等内容。
本次出台的河南省《关于促进房
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做了较大调整,规定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凭5年内的
购房合同或
房产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凭无房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意见提出,公积金贷款实行省内异地放贷,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实行免费联网,以方便查证申请人的房产情况,提高服务效率。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向同城任何一家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相关单位不得拒绝。
此外,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不低于当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房款总额的80%。
意见指出,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作者:刘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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