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30 08:2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讯 12月4日,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传来好消息,我市降低了职工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2015]5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下发安人社[2015]84号文件,决定降低全市生育保险费率。”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10月1日起,用人单位剩余保险费率由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1%降为0.65%,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责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0.5%降为0.3%。
“凡是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和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时间满12个月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作人员表示,退休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除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外,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办法也有所改变,由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调整为按月支付。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期间停止参加生育保险的,停发生育保险津贴。
(安阳晚报)
《安阳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保险津贴改为按月支付》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303331.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