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0 11: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邵可强
本报讯昨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与天津、江苏、重庆等9省市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这一措施将为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此外,河南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也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据介绍,此次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是在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天津、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共10个省市间展开。2015年我省与天津试点异地办理身份证。
“也就是说下个月起,跟我省结对可异地办身份证的增加了8个省市。”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属于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户口的居民在河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属于河南户口在上述9省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起,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也将同步实施,但目前限于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之间。即属于河南省户口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受理地公安机关交纳工本费。
郑州设33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记者李一川通讯员闫亚平
本报讯 7月1日起,郑州市户籍部门将开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据悉,此次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申领条件为因丢失补领身份证的,或因到期、损坏等原因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可持有本市(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学生证办理,而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对此,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提出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如果群众申请换领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学生证》。若是群众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学生证》,此外,补领前需先申报挂失。
据介绍,按照《河南省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异地申请到期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注意事项
以下4种情况不予受理
1.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系统中信息登记不一致的;2.对因部级、省级人口信息系统没有申领人照片,或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3.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4.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此外,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就近的户籍室进行挂失。
提醒郑州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此次郑州市公安局共公布了33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几乎郑州公安局各辖区分局均有一个户籍服务站或户籍室进行受理。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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