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3 10:3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邵可强
本报讯近期,网上广为流传7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中共党员或公务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公务员开车违规将重罚”等各种版本的说法。7月1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证实这一消息,我省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安排统一落实。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称,该举措的目的是确认受处罚人身份信息,重点是为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管理。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办案民警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询问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清楚。交管局称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说,该消息确实存在,目的是确认受处罚人身份信息,重点是为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管理,“由于涉及全国管理系统调整、处罚决定书统一印制等情况,我省将根据交管局统一安排及时公布、落实”。不过,我省针对公职人员酒驾早已有行动,即民警查获公务人员酒后驾驶、醉驾的,必须在30分钟内向交警总队长报告。
提醒
十类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录入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信息”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大河报)
《十类交通违法处罚将记录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45688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