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4 12:2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大修”
网购能七天内退货
消费者不用说理由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赵强)《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大修”有新消息: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透露,《条例》修订草案将在11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上审议。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局年初专门成立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有两位局领导参与《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日前,草案已由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条例》修订草案新增加的内容规定,汽车经营者交付汽车时,应当将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说明书等随车证明文件一并交付消费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交付。同时,销售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影楼应当将拍摄、冲印、刻录的全部影像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在约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以及公众呼吁已久的饭店不得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等内容。
针对网购活动,《条例》草案提出,消费者网购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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