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08:2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于无户口人员而言,入学就业、就医就学等方方面面都遇到了很大困难。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我省“黑户”户口问题将得到解决,特别是针对11类无户口人员,我省出台相关政策“一一解决”。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什么是“黑户”?
黑户就是指没有户籍的人。这就意味着他们无法办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各种证,还会因此不能上学,不能出门坐火车,不能到正规医院看病,甚至不能获得一份像样的工作。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约有1300万“黑户”。
为什么要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我省无户口人员将全面告别“黑户”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不同原因造成的无户口问题分别提出了解决办法。
国办《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今年必须完成的重点改革事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河南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等工作,大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
但由于我省人口基数大,部分公民依法登记户口意识淡薄,加之缺乏统一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政策规定,目前仍存在一部分无户口人员,主要为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等几类人员。
省公安厅经过与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研究有关政策,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
“私人定制”落户方案 分类解决户口登记难题
在制定《实施意见》时,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深入了解各类无户口人员的基本情况,认真剖析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原因,在国办《意见》提出的八类人员的基础上,根据河南实际情况将无户口人员分类进一步细化,共分为十一类,分别是: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原籍户口被注销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我省公民与外国人或身份信息不明人员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无户口人员
弃婴或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
其他无户口人员
针对每一类人员,《实施意见》分别制定相应措施,分门别类的解决登记户口问题。
比如,对相当数量的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即可随父随母申请办理落户。
再如,在我省广大农村地区,部分群众特别是老年人,长年不外出,对户口不关注,没有主动申报户口,造成户口漏登的问题。对该类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其亲属、子女等有关人员以及村(居)委会等有关人员,情况属实的,可以为其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弃婴、流浪乞讨人员咋上户口?
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由公安机关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代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儿童福利机构应持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
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公安机关根据方案确定的安置地点为该类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在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内尚未采集血样的打拐解救儿童,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DNA信息入库比对查找其生父母。对于采集了DNA信息、并在《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59号)实施前已经查找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满12个月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直接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及时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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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们曾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国的户口上面承载了大量福利,特别是涉及公民受教育、就业、婚姻、社会保障等等基本权利。所有的证明如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暂住证、未婚证、流动人口证、健康证、失业证等,都离不开户口。因为没有户口,大多数“黑户”没有社会保障,没有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机会,甚至连出行也困难重重。
“黑户”生存区域在哪里?
从生活区域来看,调查中的“黑户”样本主要生活在农村,占据57.8%;其次是13.7%的大学毕业生“黑户”;然后是在不同城市进行流浪的“黑户”样本,占据13.2%。
在以前,“黑户”主要分布在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许多村民信息闭塞,几乎不与外界联系,更没有主动申领户口的意识。但是由于多年来“超生罚款”与“新生儿落户”捆绑成为通行的政策,从而有大量的新生儿没有户口。到目前,这部分孩子大都成年,甚至开始有了“黑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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