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1 09:3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1月19日,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随着空气质量的转好,自2017年1月19日14时间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降为Ⅲ级(黄色)预警。
据了解,经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1月19日凌晨开始,受西北冷空气影响,污染将自西向东逐渐消散,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我市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9日14时起,将本次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降为Ⅲ级(黄色)预警。
记者查看了当天我市的空气质量实时监控数据,发现从1月19日早上5时起,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开始逐渐下降,到中午12时转为良,下午2时转为优,下午3时又转成良。据预计,1月20日,我市空气质量将以优、良为主,大家可以外出自由地呼吸了。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降为Ⅲ级(黄色)预警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市冬防办有关要求,在实施一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执行最严厉的停限措施,督导各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到位,督导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 督导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环保部门要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等。
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期间,市公安局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不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的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市住建委负责督导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单位采取工地全围挡、土方堆场全覆盖、车辆出入全冲洗等抑尘措施,暂停土方作业、渣土运输,加强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等。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加强所管路段道路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避免扬尘产生。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治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内各类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还要注意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焚烧树叶、垃圾,严禁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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