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7 08:54 我要投稿
新华社郑州8月26日电(记者 王林园)记者从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河南省近日通过共性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河南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这标志着河南全面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河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300多部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作为常态化普法任务内容,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行业),涉及交通、环保、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税收、公共安全等多个重点领域。
《意见》还明确了50多个重要宣传节点,包括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法律法规颁布日等,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自身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
《意见》要求,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人员、经费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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