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1 08:22 我要投稿
本报讯(记者王冠星)12月1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自愿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今后,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职称和技能职业资格。
《通知》的适用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具体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另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具体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通知》还提出,为促进“一体化”教师发展,鼓励院校教师申报相应级别的技能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技能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应用型人才对待,使用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进行衡量与考察,可用技术总结、操作手册等替代论文论著,基层一线技能人才对论文论著可不作要求。
《河南技能人才可申报职称》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71057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