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如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须担责

事发后该商场电梯仅加装简易护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路红宁田甜文图
核心提示|5月6日晚,
郑州二七万达广场,一名3岁女童被手扶电梯卷起悬空20多米,万幸被一路过民警救下。5月8日,大河报AⅠ·10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事发后,该商场有无采取补救措施?针对电梯安全隐患,监督部门有何要求?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了采访。
商场两天后装上简易护栏,拒绝接受采访
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被卷女童的母亲李女士表示,如果当时电梯和围栏之间的间隙加装了护栏,也许孩子就不会被卷到电梯外面,也不会有后面惊险的一幕了。
5月8日,记者来到二七万达广场事发现场,经现场测量,扶梯扶手外缘至外挡板之间的距离有17厘米,这样的间隙足够一个5岁以下的儿童侧身通过。外挡板为镂空铁架,并无玻璃遮挡,周围也无防落装置。在扶梯周围,记者也未见到禁止攀爬的相关警示牌。
在二七万达,记者查看了几乎所有的电梯,发现全都和出事电梯一样,既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措施。
5月9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二七万达广场,看到商场已在扶梯和外挡板间加装了一个由钢管制成的简易护栏,但该护栏低于扶梯扶手10厘米左右且中间无任何遮挡;各处电梯依然没有警示标志;外侧护栏处仍没有遮挡板,周围也没有防护网等防落措施。
5月9日,记者致电郑州二七万达广场企划部,一名负责人表示需请示相关领导后再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回复。记者又联系到二七万达广场总经理李莉采访此事,她表示不接受采访。
安监安装护栏及防落装置,商场要肩负起主体责任
商场扶梯加装护栏有无硬性规定?记者采访了郑州市二七区安监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自动扶梯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会结合周围环境情况而定,“主要还是为了保护乘坐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避免有重物从高空坠落”。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规定,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10厘米,并且位于扶手外缘的8厘米至12厘米。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应当装设防爬装置。”
二七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安装护栏及防落装置属于商场的自发行为,商场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即在自检、自查中完善安全措施。如果因商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则应由商场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商场安全保障出现问题要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具匠律师事务所主任焦聪利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
银行、车站、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商场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不仅要提供警示标识,还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商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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