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21:06 我要投稿
近日,郑州市河医立交桥下面一处非机动车停车场,对外贴了一张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牌,价格为:电动车每次2元;电动三轮车每次3元;电动四轮车每次5元……该公示牌被传到网上后,不少网友表示不解:郑州的停车费涨价了吗?不是禁止非机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上路了吗?怎么还有停车收费标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核实。
非机动车停车费执行市场调节价,要求价格公示
(没穿停管中心衣服,忙着收费的停管员)
8月22日上午,记者在河医立交桥东侧的桥下面找到了网友爆料的公示牌,公示牌内容与网友爆料的一致。记者看到停车场内停满了电动两轮车,停管员没有穿着停管中心衣服,一直在忙着收钱。
根据郑州市城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该区域属于城区第一类区域,最高单次收费不超过4元。为何这个停车场的停车费最高能收到5元。随后,根据公示牌上的电话,记者联系了郑州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根据最新版的《河南省定价目录》,目前郑州市关于非机动车的停车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格,我们要求价格必须对外公示”。
随后,记者联系了二七区停管中心,一工作人员称:该停车场是郑州严打非机动车乱象以后,为缓解周边的停车压力而设立的。至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收费价格,该工作人员称,“价格由物价局同意后才公示的”。
公示的收费牌内容存矛盾,将进行整改
众所周知,7月11日,郑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在郑州,这些车辆无论是无证上路还是无牌上路,都将按照机动车标准执行处罚。
那么,既然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已经被认定为机动车,且不能上路,为何此处还有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停车收费标准”,还比机动车停车收费要高,不是自相矛盾吗?
对此,二七区停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郑州市区内,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是违法的,一旦上路就被抓,公示牌上的内容,将要求他们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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