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12 09:39 我要投稿
南都讯 记者余元锋 昨日早上7点左右,海珠区南洲街西窖村大街十二巷2 0号一早点摊档被7名男子持刀打砸,老板被砍受伤。据称该处房屋所在土地权属存在纠纷,早点摊档老板被砍伤或与此有关。事发后警方提取了现场监控视频进行调查。
个个手里拿着长刀上来就砍
昨日中午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出事档口大门上方挂着“三友不夜天火锅店”招牌,近30平方米的店内一片狼藉,桌椅和餐具被砸烂。一市民称,被打的裘正昌只做早点生意,经营火锅店的另有其人。“先过来4个人,其中3人光膀子,接着又来了3个,个个带着长刀。”目击了事发过程的该市民说,最长的刀有一米多长,刀把焊接着钢管。
“他们二话不说,上去就用大刀一阵乱砍乱剁。”南洲街西窖村第十一社副社长李先生说,其间摊档老板裘正昌被这些人持刀砍伤左上臂和背部。
在中山大学附属二院南院区,裘正昌告诉记者,他受伤并不是很重。“那些人可能并不是真的想要我的命,恐吓我的因素更大一些。”裘正昌说,“这些人连放潲水的铁皮桶子也没放过,也是一刀就剁成两截,刀很锋利,要是砍到我身上,我也被砍成两半了。”
该处房屋所在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记者留意到,事发摊档楼上有几条条幅,写着“合同到期,还我物业”的字样。街坊梁女士称,该房屋土地属于第十一社,1994年经前社长吴伙杰之手租给第十四社原社长陈卓垣,租借期限为20年,2014年年底到期,但是陈卓垣并不想将土地还回,双方为此产生纠纷。“2015年年初,第十一社要求裘正昌将租金交到第十一社,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是将租金交给陈卓垣的。”第十一社副社长李先生认为,这可能正是裘正昌此次摊档被砸、人被砍伤的原因。
第十一社社长黄六根称,年后陈卓垣提出请其喝茶,要求按照原合同再次续租20年,租金还按照原来的标准,遭其拒绝。黄六根告知,该摊档房屋所在地块原为第十一社所有并无疑问,“1994年签的合同,就是原第十一社社长吴伙杰以第十一社的名义与陈卓垣所签”。大约在1995年,该地块上面盖了4层楼房。之后村民发现,1996年吴伙杰和陈卓垣各自获得该房屋宅基地证,证上面积分别为48.72平方米和48.89平方米。
原本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变更成为宅基地的?陈卓垣在电话对记者表示他无法说清楚,他已以扰乱其生产经营为由将第十一社告上法庭,至于裘正昌被砍伤的事,他不知情。吴伙杰的手机和电话则无人接听。具体情况如何,有待有关方面调查。
(线索提供:佚名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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