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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宣判一起“猜猜我是谁”电信诈骗案:8人获刑

[摘要]本报广州8月25日电今天,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猜猜我是谁”电信诈骗团伙案,40余名受害者被骗共计超过150万元,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零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至7000元不等,没收作案工具,追缴...

  本报广州8月25日电今天,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猜猜我是谁”电信诈骗团伙案,40余名受害者被骗共计超过150万元,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零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至7000元不等,没收作案工具,追缴8人违法所得。

  2014年8月1日,被害人冯某被人通过电话方式以“猜猜我是谁”冒充其领导,以急用钱为借口,致冯某多次向银行卡号621226210900081XXXX(户名:张某)转账共18万元人民币。发现被骗后,冯某随即报警。经侦查,发现邱某、黄某、黄某某、车某、邓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9月12日,花都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分别在增城、番禺、茂名市高州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邱某、黄某、黄某某、车某、邓某等人抓获。

  据悉,该案8名被告人的作案基本模式为:诈骗上游人员通过对不特定多数人拨打诈骗电话,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公民个人信息针对性拨打诈骗电话,或通过选取号码段依次累加方式拨打诈骗电话,下游人员通过与诈骗上游人员合谋,从诈骗上游人员处交收作案工具银行卡后持有、查验、保管,在诈骗上游人员诈骗被害人得逞,诈骗款项进入作案银行卡账户后,立即根据诈骗上游人员的指示,实施或者纠集、组织、指挥作案人员使用交收的作案银行卡通过提款、大额消费、转账、无卡存款等方式立即转移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经合谋为诈骗转移赃款,或虚构事实,欺诈他人,直接实施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或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诈骗数额巨大,或诈骗情节严重,或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邱某参与诈骗25宗,涉案诈骗数额1108500元,被告人黄某某参与诈骗15宗,涉案诈骗数额654600元,被告人车某参与诈骗17宗,涉案诈骗数额773600元,被告人黄某参与诈骗17宗,涉案诈骗数额675600元,涉案诈骗数额均未缴回。被告人邱某、车某、黄某另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100多张用于转移诈骗赃款,被告人黄某某另非法持有他人数量巨大的银行卡用于转移诈骗赃款,应相应惩处。

  被告人邱某与诈骗上游人员合谋,实施、纠集、组织、指挥通过提款、大额消费、转账、无卡存款等方式转移赃款,参与诈骗的关键环节,是主犯,被告人黄某某、车某、黄某受纠集,根据组织、指挥实施转移赃款行为,是从犯。

  被告人陈某甲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查明拨打诈骗电话200余次,另诈骗既遂22500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24个,被告人陈某乙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另诈骗既遂3350元,被告人邓某查明涉案诈骗数额107000元,被告人邓某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查明拨打诈骗电话3900余次,另诈骗既遂80000元,诈骗数额均未缴回,应予相应惩处。

  (原标题:《广州花都“猜猜我是谁”电信诈骗案宣判 八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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