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7 15:47 我要投稿
跳槽,对于现代人的职业生涯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让小刘想不到的是,自己却因跳槽被原单位主管怀恨在心,继而遭到对方非法拘禁和殴打。
事情还要从今年7月说起。在银川一家娱乐会所工作的小刘跳槽到另一家会所上班,原娱乐会所主管牛某非常不满。7月16日19时许,牛某指使田某、马某在兴庆区新华东街红花渠桥头将小刘拦住,强行拉上一辆出租车,带至中山公园内进行看管。期间,二人电话联系牛某,牛某让二人将小刘带至贺兰山路与亲水大街交会处与其会合。见面后,牛某对小刘一顿拳打脚踢,还用剪刀将小刘的眉毛和头发剪掉,直至23时许才将小刘放走。之后,小刘报警,牛某赔偿小刘经济损失5500元。
近日,兴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牛某等3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最终,法院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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