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2 10:26 我要投稿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纪委通报了3起公职人员涉毒问题的典型案件。
今年5月17日,南县房地产管理局职工洪千与他人在南洲镇某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后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今年8月22日,南县房地产管理局给予洪千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今年3月至5月,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工成建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毒。今年8月2日,南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成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10月24日,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给予成建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工陈理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今年10月18日,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给予陈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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