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6 19:27 我要投稿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28岁的王占领预谋抢劫,假借送快递之名持刀入户,抢劫被害人刘女士,并在抢劫过程中用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四肢,致刘某死亡。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王占领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死刑。记者获悉,该案就是此前在网上热传的“重案刑警彩虹抓捕图”案。
北京一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占领预谋抢劫,并为此购买了尖刀、防身喷雾等工具。2016年5月20日12时至15时间,王占领以假借送快递之名进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内,持刀对居住在此的被害人刘某(女,殁年29岁)实施抢劫,抢得刘某现金人民币1200元、苹果5S手机1部(价值1371.3元)及刘某工商银行卡1张。在抢劫过程中,王占领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及四肢,致刘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此后,王占领将刘某尸体弃置于水沟内。2016年5月20日至22日,王占领通过刘某银行卡取款共计人民币41900元。被告人王占领作案后逃匿,于2016年5月23日被抓获归案。(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占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在其抢得被害人银行卡并问出密码后曾离开案发现场且未关房门,后返回现场发现被害人已死亡。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占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王占领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王占领所犯抢劫罪行,系入户抢劫,且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王占领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于王占领的辩护人关于王占领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采纳。
据此,北京一中院判决:被告人王占领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占领表示不上诉。
《男子假借送快递之名入户抢劫杀害女子 一审获死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73664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