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09 13:2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张渝 文 陈晓东 摄影
“我在一个由全国模范法官组织的微信群,群里大家聊起来,居然每个人都曾遭遇过案件当事人的侮辱、威胁、骚扰、诽谤等等,只是程度不同。”住豫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告诉大河报记者,今年她想就法官的职业保障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全国人大修订法官法,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法官的保护;二是建议各级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护机构。
朱正栩入职已经22年了,曾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她说自己与同事都有过被当事人“纠缠”的经历,区别的是程度不同。这种经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对法官本人的骚扰、辱骂、威胁、跟踪;二是散播谣言,在网络上对法官名誉进行诽谤。
“几年前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每天半夜都给我发短信,由于工作特殊性,我们不能关机,导致那段时间严重失眠。”朱正栩说自己的遭遇还不算很严重,有一位外省的模范法官告诉她,办理过一个案件之后,当事人连续发几百条短信对其进行辱骂,使其精神一度崩溃。
“我在一个由全国模范法官组织的微信群,群里大家聊起来,居然每个人都曾遭遇过案件当事人的侮辱、威胁、骚扰、诽谤等等,只是程度不同。”朱正栩说,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法官的生活,更是对司法公正的干扰!
那么现实生活中,掌握法律武器的法官们为何对当事人的种种纠缠很无奈?
朱正栩举了身边同事的一个例子:一个副庭长依法办理某案件之后,案件当事人带着自己的残疾妻子,天天蹲坐在这位副庭长的家门口,打了110之后警察来了也无能无力,“人家没骂人没打人没构成人身伤害,警察只能劝说其离开,一转头,人家又回来了。”这位副厅长年幼的孩子不敢出门,本人一度抑郁。
朱正栩说,目前80%的案件在基层,都由基层法官办理,而法官法中,法官的保护条款过于简单,“法官受到骚扰,许多并不是出现在法庭之上的,而是生活之中、下班以后。但现有的法律及相关条款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规定。”
因此,朱正栩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法官法的修订程序,加强对法官的人身保护。另外,各级法院都应设置法官权益保护机构,及时帮助法官维权。
“我们中间大多数人不被金钱诱惑,不被强权绑架,但我们确实对于当事人的纠缠、骚扰、诽谤很无奈。”朱正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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