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4 17:2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吴俊池
本报讯昨日18时许,郑州市民李先生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住房抵押业务。据了解,这是郑州市进行房产证更换不动产证件登记后,首例使用不动产证办理的住房抵押业务。昨天,记者了解到,对于使用不动产证进行住房抵押出现的新问题,目前郑州市有关部门已经拿出初步的解决方案,通过完善信息,市民可以办理住房抵押手续。
首例业务办理
昨日,终于办完抵押手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9月底他拿到了不动产证书。急于办理抵押手续的他,前去房管局备案时发现,手中的不动产证上的户号以及住房套数数据和实际情况不符,住房抵押手续根本办不成。
李先生说,10月12日、13日,他又分别来到房管部门和不动产部门办理手续。根据他的申请,房管部门将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反映给不动产部门,由不动产部门修改“户号”和“套数”数据;修改后的数据返回给房管部门,然后顺利进行了住房抵押业务的办理。
两种“卡壳”情况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证后,抵押业务受阻主要存在2种无法继续办理业务的情况。
有关人士介绍,部分市民来办理住房抵押业务时,工作人员发现,虽然不动产证上登记的姓名已经进行过户,但在房产交易系统中,仍登记的是原有户主的个人信息,市民在进行不动产证过户的时候,并未先按照房管部门的交易流程执行,“权属不清,是不具备办理房屋交易的条件的”。除此以外,对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不同的数据表述,也是阻碍抵押业务进行的问题之一。有关人士介绍,因为是新业务,国土、房管两部门的数据等对接出现偏差,致使部分不动产证办理抵押遇到问题。
初步暂行方案
据郑州市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以上两个“拦路虎”,解决方案已经初步敲定,目前已经同不动产部门进行沟通。李先生抵押业务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成为市民使用不动产证办理住房抵押业务的“临时模板”。
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房屋未经过房产交易流程进行不动产信息过户的情况,需要重新在房管部门补全房屋交易的流程手续,资料完善后可正常进行房产抵押业务;针对第二种住房权属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房管部门和不动产部门临时建立电话沟通机制,发现一例更改一例,让数据依次在房管部门、不动产部门之间流转,最后流转回房管部门,即可正常办理住房抵押业务。据透露,目前提出的两个方案是初步暂行方案,两部门仍在磨合细节问题。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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